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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024教75)关于2023-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复查勘误的通知
编辑:教务处   加入时间:[2024-08-28]   阅读次数:[]

教学部门

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现将2023-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复查勘误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成绩复查勘误范围

凡属2023-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和考查科目的成绩均可以申请复查勘误,核查范围包括:卷面上漏改,统分、登分有误及客观题错判等情况。

二、成绩复查勘误程序

1.学生申请:

①学生如对成绩有异议,应填写《成绩复查申请表》交送给所在学院教学秘书。

②学生在填写表格时,需仔细核对填写内容,确保信息填写完整及准确,每门课程填写一张《成绩复查申请表》。

2.学生所在学院及教务处汇总:

在学生提交表格并由所在学院汇总之后,将进行以下处理:针对专业课《成绩复查申请表》,学院指定相关教师进行成绩查询与核实;而公共课的《成绩复查申请表》和《成绩复查汇总表》则需在9月3日16:00之前提交至教务处考试中心。考试中心统一整理这些信息,并将其转交给相应公共课开课学院,由该学院指定教师进行成绩查询与核实。各开课学院务必在9月5日16:00之前,将《成绩复查申请表》和《成绩复查汇总表》上交至教务处考试中心。

3.教师勘误及开课学院审核:

复查勘误处理需经开课学院复查人(任课教师或阅卷教师核实、开课学院教学院长审核后,教务处签署意见并生效。

4.勘误结果处理:

①对需更正的学生成绩,由成绩录入教师在教务管理系统中的“成绩修改申请”中进行申请,开课学院和教务处审核。

②《成绩复查申请表》和《成绩复查汇总表》交至教务处考试中心,勘误结果由教务处统一公布

三、成绩复查勘误时间

即日起至202493接受复查申请表,逾期不再受理。成绩复查勘误将在95前全部完成


附件1:衡阳师范学院课程考试成绩复查申请表

附件2:衡阳师范学院课程考试成绩复查汇总表




教务处(教学质量监控中心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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